这个宝贝穿着蓝红黄相间的羽绒服,戴着一顶粉红色绒帽!眼睛大大的,长得非常可爱,走起路来还不太稳当……
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“代同事值班”的状态,但认为袁伍常“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”,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,并不符合在“工作时间”和“工作岗位”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。家属上诉后,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,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“代同事值班”的事实证据不足。
《脱贫攻坚|"纤夫村"的新生 太原小窑头村"蝶变"路》经鉴定,被害人郑某被魏某捅成重伤二级,魏某家人向郑某赔偿医疗费用等共计2万元,取得了郑某的谅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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