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终,北京高院在2015年12月11日裁定将罪犯刘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,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。
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黄自强律师说:“我国《刑法》在1997年做过一次修改,1997年以前,用的是1979年制定的《刑法》。根据从旧从轻的原则,1992年的案子,应该按旧法判。”
《中国驻印度大使馆严正批驳印媒涉藏错误言论》记者注意到,这些借贷合同分为“借条”和“收条”,上面有借款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,借款理由是“因个人短期消费需要资金”,而出借人也是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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