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判决书来看,翟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,但是为何还按照受贿罪判刑?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楠介绍,受贿罪是属于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,非国家工作人员单独不能构成此罪,但按照刑法总则的规定,可以作为共犯,构成受贿罪,这就是所谓的共同受贿。
2012年6月,王某出事,被河北省公安厅带走。过了一段时间,李彦明去北京出差,就找张越问了一下王某的情况。
《伊朗将涉嫌暗杀苏莱曼尼的美国人名单增至48人》但《南德意志报》称,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用“德国制造”建成的旧桥一直被认为是德国西部基础设施崩溃的象征。多年来,载重超过3.5吨的卡车不能通行,还有大桥部件脱落。
相关报道




